符凤春:(1954年-),女,黑龙江鸡西人,1973年3月参加工作,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5年,入鸡西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学习,历任黑龙江省鸡西市十九中学团总支书记、鸡西市鸡冠区“五七”农场团总支书记、区委副书记、市鸡冠区妇联主任、共青团鸡西市委副书记、市总工会副主席、体委主任。2008年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书记、副主任、副市长。2000年任黑龙江省妇联主席、党组书记。2007年任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、党组书记,省老龄委副主任,省老龄办主任、党组书记。2008年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副主任。2013年1月30日,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。会上,选举符凤春为副主任。2017年5月,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举行,选举符凤春出席黑龙江省出席十九大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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