郝建秀:(1935年-),女,山东青岛人,华东纺织工学院纺织工程系棉织专业毕业,大学学历,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,1949年9月参加工作, 1951年创造“郝建秀工作法”,当选为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,1952年当选为全国青年模范团员。1953年当选为纺织工业系统全国劳动模范。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先后曾任青岛市国棉八厂副厂长、厂长、工程师。青岛市革委会副主任、青岛市委副书记、山东省委常委。山东省总工会副主席、省妇联主任。纺织工业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,1982年任部长、全国妇联副主席等职。为第一至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代表,中共第十一至第十五届中央委员,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、书记。全国政协常务委员。全国妇联第四届副主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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