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进辉:(1957年-),毕业于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,法律专业,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,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。此前任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。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,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、挪用公款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、隐瞒境外存款、私分国有资产、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、预审工作的指导;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;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;组织、协调、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;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;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、规律,提出惩治对策;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、研究、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、《反贪污贿赂工作使用手册》副主编,《反贪污贿赂业务工作指导》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