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光春:(1944年—),生于浙江绍兴。1961年在浙江省杭州第一中学就读,196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学习。1969年,在北京市东方红炼油厂、北京市苏家坨公社、解放军6377部队农场劳动锻炼,安徽省军区宣传处报道员。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84年,在新华社安徽分社党组书记、副社长,主持工作兼安徽省委候补委员。1985年,在新华社上海分社社长、党组书记,上海新闻摄影学会顾问。1988年,在新华社北京分社社长、党组书记,北京市对外宣传小组成员、北京海外交流协会常务理事,1991年,在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、总编辑。1995年,在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机关党委书记。2000年,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、机关党委书记,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任局长、党组书记;2004年,兼中央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。2005年1月任河南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,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。2009年,任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11月,中共中央决定,徐光春不再担任河南省委书记、常委、委员职务。党的十六大、十七大代表,中共第十五届中纪委委员,第十六届、十七届中央委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