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伶:(1907-1997年),原名任禹成,江苏省宜兴县元上乡人。1931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。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并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北平分盟,并筹建了中国左翼戏剧家联盟北平分盟,为戏剧家联盟领导人之一。中国当代著名剧作家、电影活动家。1937年参加《保卫卢沟桥》的写作,并担任演出委员会主任兼舞台监督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上海戏剧界救亡协会秘书长兼组织部长,主持上海戏剧界救亡协会13个救亡演剧队,开展抗战宣传工作。“孤岛”时期,团结了一批留沪戏剧工作者,组织了青鸟剧社,演出了《雷雨》、《日出》和本人创作的《女子公寓》等。1938年,又参加筹建上海剧艺社。此间,创作了《满城风雨》、《女儿国》等四十余部,其中《花溅泪》被改编为电影剧本,《夜光杯》、《女子公寓》、《夜上海》等被拍成电影。1941年奉命转移香港,1942年抵桂林,写出《长夜行》。此后调往重庆。1943年参加组织中国艺术剧社,写了《杏花春雨江南》、《心狱》等。1945年10月回到上海,任上海剧艺社负责人,中共上海市委文学艺术委员会委员。而后投入反内战、反饥饿、争民主、争自由的斗争。1948年去香港,不久进入解放区。1949年春,于伶随解放军渡江南下,参加接管上海的任务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接管委员会文艺处副处长,接管上海的文化、电影机构。后任上海文化局副局长、局长。1955年5月,潘汉年被诬为“潘杨反革命集团”主犯,于伶受到株连。在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于伶于1966年8月起被囚近10年,精神和身体受到严重摧残。1976年“文革”结束。1977年,于伶在病势稍轻之后,即欣然命笔,重新写作。1983年2月,党中央正式为“潘杨”冤案平反昭雪,于伶在病中写了《怀潘汉年同志》的长诗。1997年6月7日逝世,享年90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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